盐城盐都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导语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盐都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如下。

  盐城盐都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办理条件:

  实施稳岗返还的统筹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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