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建湖县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流程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建湖县小学今年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含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入学,报名流程如下。
建湖县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
今年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含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入学。全县各小学要在秋学期开学前,按学校施教区向适龄儿童的家长(监护人)发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各学校要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对已到适龄的儿童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同时,严禁放宽入学年限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幼儿园大班已读完尚未达到小学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可回原幼儿园继续就读。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集团各校区,下同)
1、开展生源调查、统计。采集县城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六年级学生及其家长信息,并根据家长房产登记情况,统计好各施教区内的生源数,初步制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
2、发布招生公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在8月1日~5日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报名时间、地点、条件等。
3、组织报名登记。8月10日~12日,城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常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居住证明),按施教区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到小学报名还须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验证的《离园证》,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校报名还须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验证的《小学毕业证书》。非城区小学和县外小学毕业生到初中报名时还须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小学学籍证明(须有全国学籍号,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验印章)。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招生文件中报名截止时间。所有材料原件留学校待审核。
4、学校调查审核。根据生源调查情况,学校对报名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材料应立即退回,并做好解释工作。审核后分类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5、县教育局认定。县教育局将各学校招生报名材料分类汇总后,根据《建湖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对相关信息进行认定。有存在伪造章印、证件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张榜公示结果。经审核认定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由学校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发放通知书。公示结束后,各小学、初中及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施教区房产认定:
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本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自有房产,且施教区外无住房,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完税(契税)发票(小产权房缴费原始凭证、自建住房村镇建设部门的审批材料,以及街道以上层级关于这两类房产权利人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施教区外无房证明等材料,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进行认定。个人房屋交易,只签订协议而未办理过户手续,原则上不予认定。凡购置的期房,凭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完税发票等原件,进行认定。商业用房(含公寓楼)、办公用房、个人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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