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2、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
3、房屋产权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
4、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收入信息。
6、部分人提供残疾人证。
1、申报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方法主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
3、确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生成后,根据调查、公示等情况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并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
法定结办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结办时限:1个工作日(盐南高新区20个工作日,盐都区1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盐城市盐都区北龙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北龙港街道龙洋中路
电话:0515-88670121
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大庆中路150号
电话:0515-88439991
盐城市盐都区北蒋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北蒋镇
电话:0515-88613121
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伍佑街道大街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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