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市民申请公积金补贴后欠缴会怎么样?

导语 盐城公积金补贴申报人要根据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如若违约将受到以下惩罚。

  盐城新市民申请公积金补贴后欠缴影响:

  1、封存账户:新市民连续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账户自动封存,自欠缴之月起暂停享受政府补贴;在政策执行期限内,新市民补足欠缴金额后,从恢复正常缴存之月起,继续享受补贴。

  2、追回资金:新市民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按规定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交信用记录,追回已补助专项资金。

  3、限制提贷:新市民有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规定,在五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不再受理其申报该专项资金。

  【拓展】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标准:

  1、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个人月缴存基数的10%。月缴存基数由其自行申报,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且不高于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2、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政府补贴额;个人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基数×10%;政府补贴额=个人月缴存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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