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户口迁入农村地区办理(条件+材料+时间)

导语 盐城市符合投靠配偶,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所有等条件可以将户口迁入农村地区,具体信息如下。

  户口迁入农村地区

  1、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投靠配偶,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所有;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离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离婚子女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且离婚年限达到两年以上;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2、办理手续:

  (1)投靠配偶: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证明;④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结婚证;⑤居民户口簿;⑥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同意迁入的声明;③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④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⑤居民户口簿;⑥居民身份证。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被投靠人同意迁入的声明;④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⑤居民户口簿;⑥居民身份证。投靠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提交未婚声明。对离异或丧偶后再婚,携带子女投靠现配偶的,还需提供注明子女抚养关系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现配偶同意户口迁入声明;

  (4)离婚子女投靠父母: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被投靠人同意迁入的声明;④投靠人婚姻状况证明及未再婚声明;⑤投靠人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⑥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父母投靠成年子女: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同意迁入的声明;④投靠人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⑥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书;③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7)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迁移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及时限: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应当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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