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滨海县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导语 滨海县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市内在镇(区、街道)医疗机构就医的为200元/次;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为500元/次;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为700元/次,具体信息如下。

   2024滨海县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按照最新版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进行审核,扣除丙类和乙类自理部分,计算出居民医保合规费用,进入结算程序。市内在镇(区、街道)医疗机构就医的为200元/次;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为500元/次;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为700元/次;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为1000元/次。转市外就医的为1200元/次。

  医保合规费用扣除起付线以上部分,市内在镇(区、街道)医疗机构的报销90%;在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80%,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70%(详见下表)。2023年度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10384元,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而逐年调整。超出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不设封顶线。

  图源:滨海县医保

  注:以上测算仅为参考,实际待遇根据医保“三个目录”进行审核结算。

转市外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降低结算比例。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市外诊治的,由县级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的,结算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在“滨海县医保”或“盐城医保”信公众号上办理网上自主备案手续的,结算比例降低15个百分点;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结算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盐城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居民医保】,可获取盐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入口/方式、缴费时间/额度/入口/方式、报销比例/额度规定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