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盐城东台市廉租房申请程序

导语 东台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具体程序如下。

  盐城东台市廉租房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对申请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授权相关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二)初审

  相关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户籍状况、不动产登记状况、人口状况、收入状况以及资产状况等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将申请家庭的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相关镇人民政府将申请表、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市住建局。

  (三)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审核

  市住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提供的申请家庭住房、工商登记、车辆、社会保险缴纳和养老金发放等信息,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市民政局。需要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

  市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市住建局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市住建局。

  (四)集中公示

  经市住建局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建局定期在市主要媒体上集中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五)登记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建局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住建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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