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台市申请廉租房条件

导语 盐城东台市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公房)等条件,具体信息如下。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市区城镇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公房);

  (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五)属已婚离异而单身的,离异需满4年。

  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数量。

  (一)申请家庭人口应以主申请人户口簿载明的同户籍人口为准,未在同一户籍的配偶及子女,须提供其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二)同户籍内与申请人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人员不作为申请保障家庭人口;

  (三)申请家庭中因结婚、生育原因增加的成员,应计入保障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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