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准入条件有哪些?

导语 盐城市区低保、特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由所属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住房保障,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盐城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准入条件一览:

  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2 年以上; 或者具有市区户口 2 年以上,在市区工作或居住,且年龄在 30 周岁(含)以上的单身人士;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 39000元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8 平方米;

  4、主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拓展】申报住房保障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受理→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区住建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区民政局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公示并公布登记结果→区住建局组织选房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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