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长三角公积金异地提取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本人或配偶在长三角地区购房,且在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规定的提取条件,可以异地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如下。

  盐城长三角公积金异地提取办理材料一览:

  1、提取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

  2、若已婚,则需填写配偶信息,以及确认配偶是否作为共同提取人

  3、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编号

  4、银行卡信息

  在盐城市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需求的,如果异地公积金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可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如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符合缴存地购房提取政策的,可在我市各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递交提取资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缴存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联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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