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哪些失能人员应停止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导语 为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盐城推出照护保险,满足条件即可享受相关待遇,部分情况需要停止待遇,具体如下。

  亭湖区哪些情况失能人员停止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一)失能人员死亡的;

  (二)失能人员因病情好转或康复等原因不再符合盐城市照护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

  (三)因病情变化等原因,失能人员需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待遇的;

  (四)失能人员已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政府补助护理费用的;

  (五)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照护费用的。

  【拓展】如何变更照护服务方式?

  失能人员根据自身照护需要,自愿选择服务方式与定点照护机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变更不超过两次。变更时,需提出申请并递交《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方式变更申请表》,承办机构收到申请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失能人员应结清变更前的照护服务费用,并自办理变更手续次日起享受变更后的照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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