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招聘报名(时间+方式)

导语 为加强公积金系统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信息如下。

  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024年1月2日-1月5日期间上午9:00 – 11:00,下午15:00 – 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2日-1月5日期间上午9:00 – 11:00,下午15:00 – 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1月2日9∶00-1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0515-88382860。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5-88382860)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月11日9:00-1月 12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报考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3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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