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盐城新丰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导语 因工作需要,新丰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条件

  我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丰镇便民服务中心4号窗口(大丰区新丰镇淮海路15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21895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近期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④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⑤填写《2023年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面试由新丰镇政府组织实施)。

  (三)体检

  面试(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全日制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标准(2070元/月),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218952。

  附件:大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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