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滨海县公安局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导语 因工作需要,滨海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23名,招聘条件以及报名方式如下。

  滨海县公安局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公安机关统一指挥调配;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至2002年10月1日前出生),仅限男性;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及其他慢性疾病,矫正视力1.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上限不超过20%,下限不低于10%);

  6、同等条件下,烈士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持有A1、B1驾照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人员;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滨海县公安局11楼政治处辅警管理科(滨海县东坎街道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15-84452021

  3、报名方法:须本人现场报名,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登记进入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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