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哪些人不得报考江苏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

导语 江苏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报考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

  江苏2022年度公务员招录不可报名条件: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2019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拓展】为什么“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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