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导语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新生报名即将开始,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年龄要求的新生可以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详见正文。

  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盐城市教育局《2023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施教区范围

  1.东至希望大道,南至世纪大道,西至通榆河,北至建军东路;

  2.东至东环路,南至建军东路,西至大新河,北至新洋港;

  3.东至大新河,西至通榆河,南至建军东路,北至黄海东路;

  4.因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已协定的新洋村也一并划入施教范围。

  报名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对具有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认定为相应施教区内生源。

  报名登记:

  0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02、报名时间:于7月24日-7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带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03、报名地点:学校1号楼一楼教室(学校最北边一栋楼)

  0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法定监护人、孩子信息等内容)。

  (2)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房产的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A类:父母房产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B类: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

  C类:拆迁户

  ①拆迁协议、水电发票(原则上1年)等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②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产证明原件(如果房产是(外)祖父母的,(外)祖父母、父母和入学儿童均需提供无房证明)。

  2.自7月24日起,前来报名的家长可在学校西大门传达室领取报名序号,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的教室审核报名材料。

  温馨提示:

  1. 关于复印件材料要求:

  (1)户口簿复印件要求: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复印在A4纸上。

  (2)儿童出生证复印件要求:A4纸

  (3)产权证复印件要求:除封面、封底,内页房屋所有权人页及附记页复印在A4纸上。房产证编号和附记一定要清晰。如果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父母和入学儿童无房证明。

  特别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2、不完全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24日至8月13日到亭湖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盐城市滨河路初级中学,原盐城市第四中学,地址:毓龙西路西影巷3号)登记,咨询电话0515-88593043。

  现场咨询电话:13851089328 13770058828

  友情提醒:

  1.现场报名时,请一名法定监护人带材料到学校报名登记;

  2.尽量绿色出行,可选择步行或电瓶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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