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报考2023年度盐城公务员考试?

导语 报考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还需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报考人群如下。

  2023年度盐城公务员考试不可报考人群: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2020年1月1日以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拓展】

  2023年度盐城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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